柔则自然是插不上手了。
宜修知道,这大概是胤禛不上心所致。
但总有人上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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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在青海的允禵放下手中的泥人,掐着指头算了算日子。
宜修,也到了不惑之年了。
允禵如今三十有三,他心中有些惆怅。
若是他有四哥那般年纪,必定更与宜修相配。
允禵的心泛起涟漪。
即便身处这偏远的青海,那份对宜修特殊的情愫,在他心底从未有过丝毫冷却。
在这塞外之地,要寻得一份既配得上皇后尊贵身份,又能承载他满满心意的礼物,谈何容易。
允禵唤来了高朗。
“高朗,你说,给女子送礼物送什么好?”
“奴才看福晋最喜欢草原上的东西,不如再送些皮毛之类的。”
“本王说的是本王的朋友,并非福晋。”
高朗撇撇嘴。
什么朋友,王爷分明是想到了宫中那位皇后娘娘了。
“王爷,您要给皇后娘娘送礼物之前,能不能先把奴才的卖身契还给奴才?这样以后也不会牵连到奴才——”
“哎呦!”
允禵狠狠敲了高朗的脑瓜子一下。
“说好的一生一世跟着本王呢?”
高朗嗫嚅道:“王爷做的都是杀头的大事,小的……作为知情人……”
“胡说,本王就是单相思皇后,也绝不会牵连到皇后的。”
高朗:……
所以爱是会消失的对吗?
看到允禵危险的目光,高朗开始认真掰着指头给允禵说:“骏马虽好,可宫中马匹众多,怕是显不出特别来。”
“法器虽有深意,但皇后娘娘未必会感兴趣。”
“这皮毛王爷已经送去很多了……”
“……”
思来想去,允禵决定亲自去一趟当地的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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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战乱已经平息许久,青海经过一年多的发展,又热闹起来。
集市上热闹非凡,各种货物琳琅满目,叫卖声此起彼伏。
允禵在人群中穿梭,眼睛不停地搜寻着。
他看到了精美的藏毯,那繁复的花纹、艳丽的色彩,无一不彰显着工匠的精湛技艺。
他伸手摸了摸,质地柔软,可又觉得作为礼物稍显普通。
“这藏毯虽好,可怎能与宜修的风华相衬?定要更独特的才好。”
继续前行,允禵被一阵悠扬的笛声吸引。
寻声望去,只见一位老者正专注地吹奏着一支骨笛。
那笛声空灵婉转,仿佛能穿透人心。
允禵走上前去,与老者攀谈起来。
老者告诉他,这骨笛是用高原上一种稀有的动物骨骼制成,音色独特,且制作工艺极为复杂。
允禵眼睛一亮,当下便决定买下这骨笛。
宜修平日里喜爱音律,这骨笛定能让她欢喜。
然而,就在允禵准备付钱时,却发现自己身上并未带足银两。
而且,因为他的私心,也没让高朗跟上。
他有些尴尬地看向老者。
老者似乎看出了他的窘迫,微微一笑,说道:“这位公子,看你对这骨笛如此喜爱,若是不嫌弃,便拿你身上一件物件来交换吧。”
允禵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除了腰间的玉佩,便是怀中的泥人。
玉佩是他从小就带在身边的,虽不是什么稀世珍宝,但也意义非凡。
但是泥人……
他将玉佩递给老者,老者接过玉佩,仔细端详了一番,点头道:“好,这玉佩与我这骨笛倒也般配。”
得到了骨笛,允禵满心欢喜。他将骨笛包好,放入一个精致的盒子里。
回到营帐后,允禵又觉得这样直接送过去太过简单,还得配上一份独特的礼物说明。他铺开纸张,研好墨,开始亲笔书写。
他在信中写道:“皇后娘娘,臣允禵远在青海,未能亲临娘娘生辰宴,实乃憾事。特寻得此骨笛,其音色悠扬,望能为娘娘带来片刻欢愉。愿娘娘福泽深厚,寿与天齐。”
写好后,允禵又仔细检查了一遍,确保没有错字和不妥之处。
随后,他将信与骨笛一同放入一个更为华丽的箱子里,命人快马加鞭送往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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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虚末也在为宜修的生辰暗自忙碌着。
宜修幼时过的苦,身子底子没有打好,即便是养尊处优的这么些年,身体也难免有些损耗。
温虚末一头扎进书房,想要找个方子。
当翻开一本年代久远、散发着淡淡霉味的医书时,一段记载让他瞬间眼前一亮。
书中描述了一种名为“雪灵芝”的珍稀药材,生长于峭壁之上,长期服用还能养颜驻容、延缓衰老。
温虚末眼睛一亮。
只是,这样神奇的功效,是夸大其词还是真的?
他将医书细细研读了一遍,又与其他医书印证。
虽有出入,但也能断定有五分真。
就是这个概率,也让温虚末想要试试了。
他当即收拾行囊,准备出门,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就到宜修生辰了,时间还来得及。
正准备出门,他就被叔叔温煦拦住了。
“你去哪?”
温虚末道:“出去采药,几日便回来了。”
“那姜家小姐,都说好了与人家见面,你缺什么药就跟家中说,何至于自己去呢?”
温煦恨铁不成钢。
自己这个侄子,长的是一表人才,医术也极为出众。
他这样的青年才俊,孩子都不知道生了多少个了,可是他如今竟还是孤家寡人。
若是温虚末绝后,他温煦要如何对待他大哥呢!
温虚末面色一僵,想起来了这件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