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是他不是男人,另一种就是他有但他刮了。
结论是无论哪种情况,都只预示着一件事。
就是男人没有腿毛,就是个大娘儿们。
这篇文章引起了剧烈的反响,也给天生少毛的宋惊风带来了巨大困扰。
这是把人痛打一顿也无法解决的问题。
因为他居然也觉得这真他娘的有几分道理。
所以从这篇《论腿毛》横空出世后,他就很少穿短裤了。
现在思索这件事,是因为碰到沈月白的腿后。
他突然发现女人的腿和男人的腿根本就不是有没有腿毛这么简单。
男人腿上全是肌肉,腿型再好看再白再细再瘦也是结实邦硬的。
但女人的腿不一样,看似纤细像是骨架子。
触碰上去确是软软的肉肉的,那触感很舒服。
他本着实践证明结论的心态又〔不小心〕碰了一下沈月白的腿。
她如惊弓之鸟一样马上缩开。
但宋惊风这下是真的确认了。
是的,那种软糯感。
就像,嗯,像发糕一样。
他还想碰一下,但不行。
一次是不小心,二次是求证,三次就是耍流氓了。
宋惊风是个克制的人。
但现在他的大脑光是对抗饥饿已经耗费了大半力气。
他现在思想杂乱无章。
想着女人的腿和发糕,又想到了抱着她和背着她的画面。
脑子里全是白馒头和各种食物,居然感觉血液在某处聚集。
他为自己感到可耻。
即便处于这种情况下,他也不该对以前一直嫌弃的女人起心思。
这样的话,不就昭告着他和那群用下半身思考的男人一样了?
宋惊风这么傲慢的人,打死也不愿意承认自己是曲高和寡。
于是情况两极反转,现在他不得不主动找沈月白沟通,因为他需要转移注意力。
“游泳是我爸教我的,小学三年级他带我去游泳馆,拉着我的手让我漂浮。
然后教我用脚拍打水面,学会了打水才教我憋气。
我记得他当时教我的是蛙泳。
后来我嫌游起来太丑了,自己和同学又去学了自由泳。”
宋惊风说了很长一段。
他仔细回忆着那些细节并描述出来,是为了驱散脑子里的非分之想。
沈月白也惊讶于他在不耐烦之后竟然还会回答自己的问题。
而且回答得如此细致且心平气和。
又一想可能是他也感觉无聊了。
毕竟这样躺着什么也不干,是真的折磨人。
但上一波尸潮开始回流,他们陷入了小刻的寂静。
“我以前也去过游泳馆,有人带我去的。
但他把我丢下水让我自己挣扎,说人的求生本能会激发潜力,迫使我自动学会游泳。”
尸潮过去后,沈月白说。
“……那人是不是有病?那样怎么可能学得会?”
宋惊风很无语,他不确定是真的还是女人在编故事骗他。
沈月白轻笑了一声:
“是啊,怎么可能会学会呢,所以我就不停的溺水,然后不停被捞起来。
周围有人也在劝,但他不听。
就这么过了一个小时,他失去了耐心,我也总算得救了。”
以往的事,沈月白不常会想起。
跟宋惊风不同,宋惊风是因为想起自己年少时总会觉得有点蠢,所以不想提。
沈月白不一样,她想把那些事全部藏起来。
因为她已经逃开了,现在那些事已经不重要了。
听完沈月白的回忆,宋惊风觉得不适,但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过了一会,他评价道:
“那人真是个傻逼。”
“嗯,就是傻逼。”
沈月白立马回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