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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8章 张天如的噩梦(2)(2 / 2)

法学促进会,算是立法委员会的派生机构,也是在六姐的指示之下建起来的半官方机构,和其余民间促进会的性质有所不同,成员的加入和退出是有点不由自主的:从《婚姻法》的立法来看,每部法典的立法委员会都是临时组建的,由官方业务代表、民间从业者代表、民意代表和法学专业人士,四方出人,遵循谢六姐圈出的方向,参照仙界同类法典和大敏律,结合现有情况,反复商讨、敲定具体法条。

而这里的法学专业人士,在第一次立法结束之后,便被网罗到了这个法学促进会里,每个月领着一份不多不少的津贴,同时也承担了谢六姐布置下来的任务:发展,编撰出买地特色的法典,确定有买地特色的法律思想,建立起买地的法律道统,开设法律专门学校,完成对敏地讼师,以及买地这里有意从事法律工作的年轻人的培训工作,建设起买地的法律系统。

听起来非常的高大上,其实就等于是把法学奠基开山的任务给交代了下来,一开始,被邀约进‘专家组’的众人,都是极为激动的,认定这是此生难以再现的良机。像张天如这样,本就有很强社会影响力的时评达人,其影响力已经很强了,就等着参与立法这样的大事件来给自己镀金,其余人或是在买地十分活跃的讼师,或是本职工作完成得出色,被称赞为拥有法律意识的吏目,也无不等着参与立法来为自己的履历添砖加瓦,摩拳擦掌,安心在《婚姻法》立法委员会里大放异彩,此后成为立法体系不可或缺的要员。

结果……结果就是,长达数个月噩梦一样,让人不堪回首的经过,最终大家离开立法委员会,留下完整法典时,所有人都瘦了五斤以上,更有人是带着满嘴燎泡走的,这其中最憔悴的就是专家组的成员,因为他们还被六姐赋予了一项特别的任务——保持法典的一贯性和完整性,在思想上要融会贯通,不能出现条文自相矛盾的情况。

这项任务到底难在哪?难就难在思想上的融会贯通——这里的思想指的自然是买地的道统思想了,整个立法工作,如果用做菜来比方的话,就像是六姐给了一块鸡肉、一条鱼、一块牛肉、一把辣椒、一把葱和一把米,要求大家商议菜谱,做出满汉全席,同时从第一道菜到最后一道菜都要有咸味,而同时满汉全席要老少咸宜,成本低廉,足以在华夏全境畅销。

——以为这就结束了吗?不,最可怕的是,讨论菜谱的人三教九流什么都有,对于成本、畅销、老少咸宜,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解和体会,也很难改变自己的思想,大家都在摆事实讲道理,道理也都非常的充分,而这些人并不是总掌事,他们只关心每一道菜的味道,只有专家组必须孜孜不倦地强调:每道菜都要有咸味,咸味是中心思想——不,不行!真的不能做甜点,即使甜点很好吃但不行就是不行!

……把这种崩溃的感觉再放大十余倍,就是立法时专家组的感受了,哪怕像是张天如这样‘与人斗其乐无穷’,一说到吵架就浑身来劲的杠精,在立法委员会的那几个月,也有一种被掏空的感觉,离开委员会之后,他还休养了两个月都没回应北地的儒家论战——太累了,一个字不想多说,只想和刚才一样,就是躺靠在藤椅上,看着青空神游物外,一点点的滋润连续几个月过劳的精神。

当然了,参加立法也不是没有收获,虽然疲倦、崩溃和绝望算是主旋律,但张天如对买地道统的理解,在那几个月内也是上了几个台阶,这主要是因为他们必须保证法典的前后思想贯彻一致,那么如何来判断,如何指出这种条例的安排违背买地的道统?那唯独的办法就是自己先进行精读,把概念厘清。

比如说,买地道统中婚姻的本质——这就是张天如等人在那几个月中跨越的难关之一,当他费尽唇舌地说服立法委员会的其余人——主要是专家组的其余人等,并且得到六姐首肯的那一刻,张天如真有一种证道圆满的感觉:‘在买地,婚姻是两个成年、独立的个体进行的财政联合行为’,就是这句话,看似轻飘飘的一点也不重要,但天知道它在这部法典中有多沉重的份量?如果不能把这句话定下来,整个法典就压根都没有立足之处,无根之树,又何来枝叶可谈?

为什么这么说呢?只有当大家都把这句话作为先决条件时,才能去判断一个条文能不能放入法典中——比如说,来自民间选拔的六个民意代表,都非常热衷地要把‘七出’中较常见的‘无后、不孝’,放入免责离婚条款内,也就是说,他们认为婚姻是两个成年个体进行的繁衍后代、照顾老人行为,所以必须在条文中对这种行为进行约束,反而是对于婚后财产的划分,这几人并不是特别重视。

按照六姐定下的立法指导思想,买地婚姻法应该在大敏律和仙界法典之间寻找一个平衡,那么,七出作为大敏律的一部分,似乎也可以予以一定的妥协,在法典中体现出对‘无后、不孝’行为免责离婚的支持,那么,如果没有对婚姻的定义达成共识的话,张天如等人又该如何反对呢?

——当然,不是说除了张天如就没人反对这条款了,事实上‘不孝’条款被政府吏目代表坚决反对,因为毫无疑问,认定不孝这项极为艰难的工作,肯定要落到吏目头上,而且这种主观性很强的东西,注定会给他们惹来一身腥,所以他们疯狂的从实操角度反对把这种条款加入法典之中。法典里每一个条文几乎都经历了类似的过程,反正总有人在坚持反对,就没有什么是能顺利通过的。

“但如果婚姻就不是为了繁衍后代而缔结,也不是为了照顾老人缔结,就只是为了让夫妻二人能把钱合在一起用——还要通过婚书来规定合在一起用的方式的话,那……那……那何必结婚呢?”

当然了,张天如的观点也遭到了极其强烈的反对,如果不是有六姐的认可,根本无法作为法典的指导思想之一而被确立下来,他不得不反复强调,这条思想不是他自己胡思乱想出来的,而是他从仙界的婚姻法中总结出来的:从仙界的《婚姻法》来看,仙界的婚姻既不包括夫妻双方身体的忠贞——没有一个具体条款对这一点进行保证,也不包括对后代的生育,更不包括对老人的合作奉养。

——仙界的《婚姻法》从头到尾就保证了几个点:1大家都是可以结婚的——健康、独立,未婚;2大家都是愿意结婚的——自愿;3结婚后大家的财产就得合在一起用了,如果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得帮助,两人一起生的小孩也都要一起养,几乎就只是这几点而已,之后再有说的就是怎么离婚,怎么分财产的事情了。所以,仙界的婚姻就如同他所说的一样,是两个成年、独立的个体进行的财政联合行为,和感情、生育其实完全没有丝毫的关系。

那么,根据六姐的指示,法典虽然要找平衡,但基本思想要倾向于仙界,张天如就有了充分的理由来坚持自己的见解,最终他也获得了成功,并且在专家组带起了一股解读归纳法典思想的潮流,很多专家发现,如果不用心学习法典,他们的工作就完全无法展开,于是只能一边现看大量法典来总结仙界立法的习惯,同时想方设法地教导其余委员,说服他们这就是仙界的逻辑。

这种边学边教的感觉,说实话一点都不好,因为大部分专家也仅仅是刚从敏地过来没有几年,唯一一个有多年法典学习经验的专家,是谢六姐的表弟,但他本人沉默寡言,就张天如的观察来看,估计也就只是看过法典而已,并没有学到什么——这当然也是很正常的事,谢六姐是彬山起家,去彬山的多是北地流民,北地有什么讼师啊,讼师主要集中在南面,那些逃荒的流民中十成十怕都是一辈子也没和官家打过交道的老实百姓,既然完全没有接触法律事务的经验,也就谈不上能真正读懂法典背后的东西了。

《婚姻法》立法结束之后,虽然也拿了津贴,接了后续任务,也知道迟早还有被抽调的一天,但大多数人都不愿在短期内再考虑这些了,再加上,也是不知道下一部究竟要立什么法,便是要学习典籍,多数也只是泛泛翻阅,多数人都没有像是开会时那样专注地学习法典了,这会儿也是纷纷都打探道,“可知道叫我们来,是为了何事?是要立刑法了吗?那可是大工程!”

确实,刑法是大门类,条文极多,光是想想就让人眼前一黑,头皮发麻,真想辞职不干——不过,众人虽然都是真情实感地抱怨着,可也没有人舍得挪动脚步,这是一种很复杂的心态,只有他们彼此能够明了。最后还是有人消息灵通些,因道,“今日叫我们来,可能是和庄氏夫妻案有关——你们可听说了这桩案子?刁钻得很!只是最近报纸上都在说羊城的事情,便被我们按了下来,没有发表。说起来也的确是棘手的紧,只怕衙门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便被六姐划拉到了我们这边。”

说着,便把案情娓娓道来,也是听得张天如等人一时惊,一时笑,又啧啧称奇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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