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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罗。
埃及法蒂玛王朝的君主,真正身份是一位哈里发。
但除了法蒂玛本国,其他地方的伊斯兰教徒,大部分都不承认他的法统。
因此,富尔克才戏称其为“埃及国王”。
教义已经在这里被玩坏了,一百年前的埃及哈里发,甚至称自己是真主化身。
但是,法蒂玛王朝未经大规模战乱,这里的科学、文化、艺术,比波斯那边更加繁荣许多。
带队前来开罗的大明使者陈沃,此刻站在皇家图书馆里,周围全是密密麻麻的书籍——超过20万册!
这里的哲学、数学、医学、逻辑学、天文学、航海学极为发达,甚至出现了系统的光学著作。
比如伊本·海赛姆,就精通数学、哲学和自然科学。他的《光学之书》,对欧洲光学影响非常深远,对开普勒和牛顿都产生了启发。
“这本书叫什么?”陈沃问道。
旁边的埃及学者,通过商贾翻译回答:“《波菲利逻辑学引论注解》。”
其实商贾也不知道怎么翻译,直接把“逻辑”音译为“若即”。
陈沃又问:“这一本呢?”
“《亚里士多德伦理学注解》。”
“波菲利和亚里士多德是谁?”
“古代罗马和希腊的伟大哲学家。”
“罗马是哪国?希腊又是哪国?”
“……”
别看法蒂玛王朝是一个埃及伊斯兰教政权,但它跟拜占庭的学术文化交流极深。
两国互通有无,互相研究对方的学术。
甚至在大部分时间里,他们境内都允许存在彼此的教堂寺庙。
只有百年前那位自称真主化身的哈里发,才疯狂下令捣毁基督教堂,并立即引来拜占庭的报复。
等这位哈里发被暗杀之后,两国很快达成宗教和解。彼此都承诺帮助对方,在自己国内恢复教堂寺庙,允许彼此的教徒自由居住和迁徙。
“尊敬的使者阁下,哈里发有请。”一位宫廷官员走过来。
埃及哈里发叫做哈菲兹,跟耶路撒冷国王富尔克同时继位。
只不过,哈菲兹属于堂弟继位,富尔克属于女婿继位。
哈菲兹干翻了婴儿堂侄,还让堂侄彻底失踪。然后,疯狂屠杀堂侄的支持者,甚至不惜杀害教团领袖,给自己赢得一个“屠夫”之名,并且国内的主流教派再次分裂。
此国的贵族和官员,已经变成世袭制。
哈里发长期处于“受保护”状态,真正掌权的是军事领袖,马穆鲁克的势力正在迅速壮大。
“拜见国王陛下!”陈沃作揖道。
商贾自动翻译为哈里发。
哈菲兹笑着说:“贵国进献的礼品我非常满意,我可以答应你们的要求。哈里发图书馆里的书籍,伱们尽管挑来誊抄带走。我本来还想免除你们的入港税,但税收自有官员收取,我不好插手国内税务。作为报答,我会回赠你们大量的金银财宝。”
“多谢陛下。”陈沃露出微笑。
又交流一番,陈沃告退离开。
哈菲兹拿出一面玻璃镜,对着镜子照了又照。
这面镜子也镶嵌有珍珠,但属于月亮型外观,正好符合审美。
哈菲兹的身后,一个马穆鲁克军官,正偷看着镜子两眼发光。
正好,哈菲兹也通过镜面反射,注意到自己侍卫的眼神。
他装作啥都不知道,心里却想着怎么把侍卫弄死,而且还不引起马穆鲁克的叛乱。
陈沃在士兵的保护下,于开罗城内四处溜达。
途经一家店铺,那里挤满了顾客,正在售卖刚从港口运来的中国商品。
最抢手的居然是蜡烛。
毕竟其他货物,以前也出现过。
但这种特制的白蜡虫烛,却是第一次在埃及亮相。听说没有烟雾,而且能散发香味,富人都想买一两支回去装逼。
伙计们忙得不可开交,店主站在一旁跟顾客吹嘘:“我的老朋友,这次就是跟随大明船队回来的。他说大明国人人都能穿丝绸,就连乞丐也用得起白蜡烛。牛奶和羊奶总是吃不完,每天剩下的都要倒进河里。所以河里的鱼是吃奶长大的,口味异常的鲜美甘甜……”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