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因为脾气暴躁,酒品还不咋地,所以经常会在酒后和母亲干架。
小时候她和母亲基本都是单方的殴打。
姜绾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性格坚韧不拔却也很是倔强。
要说她体重有一百斤,其中九十九斤都是反骨。
尤其是青春期时,叛逆反骨基本到了顶点。
而她上辈子的岁月里,最恨的便是两件事。
第一件事:告家长,不管她做了什么,只要朋友,同学或者老师去告家长,她便会恨之入骨。
因为告家长就意味着挨打,不是她挨打,而是母亲挨打。
没错,在父亲的处事哲学中:姜绾犯错=母亲没管好≈母亲欠揍。
因此,母亲是她的逆鳞,告家长便等同于触及了她半个逆鳞。
第二件事:背后捅刀子。
姜绾虽然是女孩,却是很讲义气的,她最恨别人背后捅刀子。
但凡被她知晓谁背后捅刀子了,不加倍奉还,她都吃不下饭去。
如今,今天带着乔连成去赌场的那人这两点都犯了。
要是不能逮出来收拾了,她是不会离开家属院的。
这也是她要在离开之前做的最后一件事。
次日,因为姜绾大半宿没睡,早上起来得晚了。
好在屠夫那边钱先给了,不担心会没货。
姜绾出门,惊讶地发现自行车不见了。
“谁偷走了我的自行车,谁啊!”姜绾站在院子里怒吼。
陈嫂听到声音探出头:“早上我看到乔连成把自行车给骑走了!”
二楼的走廊上,江雪坐着轮椅推门出来:
“陈嫂,怎么了,谁的什么东西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