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处理干部的议题结束,就是人事酝酿的议题了。
关于人事动议,实际程序要比这复杂得多,特别是涉及大规模调动安排时,往往组织部要在这5个人之间反复奔走征求意见,直到其余4人把想安排的人都列入讨论名单后,再报县委书记审阅同意,然后才会开5人小组会。
比方说有几个局长要退2线,书记有了动人的心思,会先跟组织部长说1声,有可能不会直接表态安排谁,只让组织部去征求1下其他常委意见,拉出个名单。组织部长回去后,就吩咐分管干部工作的副部长,让他去具体经办,向其他常委(1般先征求非5人小组常委意见)做个汇报。常委们知道之后,会在自己分管的领域内推荐人选,如果有提干的想法,这个时候就该抓紧活动了。可谓是8仙过海、各显神通,名、利、色,乱象丛生。
当然,组织部各位领导也会在这里面掺杂1些私货,只要不违反原则,便会想办法在名单里加人。
初步名单会很长,有可能会达到空缺职位的3倍都不止。名单到了组织部长这里,就是很关键的运作环节了。如果哪位常委有1定要推荐上的人,这1步也会开始找组织部长或县委书记做工作了。确保不被剔出去。
组织部长初步筛选过后的名单,便会再度发送5人小组征求意见。到这1步,又会发生变化。5人小组的意见是很重要的,在各路神仙、关系户的干预下,他们便会往名单里加人,此时名单又会变长起来。已经在里面的可能会被踢出来,不在里面的又会加进去。
其余4个人意见征求完后,组织部就会又形成1份新的名单送县委书记。1般来说,组织部长是会揣摩书记意图的,该进的人不出意外就在里面了。即便有什么差池,书记大笔1挥,1切尘埃落定。
到了这1步,名单全部确定!接下来便是单纯走流程了,5人小组碰个头确定下来。组织部按规定走流程开始考核名单内的干部。接着上常委会研究,流程走完,公示,发文。这1次的干部调整就算结束了。
当然,官场上从来没有十拿9稳的事。即便是到了常委会,也可能会起变化。比方说某个干部忽然找了上层重要人物的关系,在巨大能量的干预下,常委会上,又可能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更别说公示环节还有各路举报等等幺蛾子事件了。
只有真正下文那天,被提拔的干部才算真正上岸。
从上面的程序便可以看出,从始至终,真正起决定作用的还是1把手书记。只有他点头了,你才算是胜券在握。其他常委即便要发挥作用,也要书记点头才行。至于其他非常委班子的县级领导,连正当的征求意见都不会有。比如说分管的普通副县长,他要提拔1个干部,还得提前去找书记专题汇报,请书记斟酌考虑。不这样的话,全流程根本没有他插嘴的机会。
所以,可以知道,林方政能从许哲茂那里分得权力,并且把“政府口领导干部任免应当先行征得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同意”的话白纸黑字写入5人小组议事规则,是多么不容易,可以说是开历史先河了。
既然书记是决定力量,便会自然的引发权力膨胀。在实际程序中,有些书记是不会遵守这些程序的,许哲茂便是这类。其他领导不主动请他帮忙,他从来是1言堂。想调整哪个干部,给组织部使个眼色,马上就开5人小组会了。也就是说,所有的民主环节,都是落实他意图的程序而已,并不发挥实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