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先看了看孟迟的腿,石膏干透后固定得很好,创口也开始愈合,红肿退了很多。
看过孟迟的腿后,她摸了摸麻团的头,这獒犬今夜倒是出乎她的意料。
它竟然没吃高呈给的骨头,原本以为麻团是只警惕性低得不像话的狗,没想到它今晚竟然抵住了骨头的诱惑,若是真吃了高呈手里的东西可不妙。
她听说过高家有一种兽用药,能让猛兽温顺听话,这药以前只听高猎户说过,但没见过,说是因为造价昂贵高家也不轻易使用。
但看高呈势在必得的样子,她十分怀疑这种药高家真的有,且高呈想用在麻团身上。
“放心吧,麻团很聪明的,它能分辨出谁是好人谁是坏人,可不会乱吃不认识的人的东西。”
孟迟似是从她眼中看到担忧,也一起摸着麻团的头宽慰道。
麻团舒服地趴下了,狗头搁在姜绾的膝盖上,半眯上了眼睛。
“不吃?”
姜绾有些不能信,她第一次见到麻团的时候,麻团就在她手里吃了不下三根肉干,这叫不吃陌生人给的东西?
她话音落,麻团还舔了舔她的手,对她的亲昵让孟迟很是满意,“嗯,它一般不吃别人给的东西,那天夜里肯亲近你一定是因为在你手上闻到了熟悉的味道。”
姜绾抬眼看孟迟:……
什么熟悉的味道,当时她手上沾的是他的血,这也能叫熟悉的味道?
这人跟狗看起来都不太聪明的样子。
孟迟说完自己也愣了,但他想的跟姜绾想的全然不同,他腾地一下就红了耳廓,匆忙开始解释。
“……我是说,嗯,我的意思是,麻团它……它能觉察到你就是救了我的人,所以对你亲近!”
“对,麻团它很聪明的,不信你看今晚上姓高的就让它给咬了,呵呵呵哈哈哈哈。”
孟迟打着哈哈,好在看姜绾并没有介意的样子,暗自舒了口气,唯恐她将他当成什么口上占便宜的登徒子。
姜绾无话,坐在火堆旁往里添柴,陈秀兰不知何时走到了跟前,她在靠近姜绾的这边蹲下来,有些警惕和害怕地看了一眼那只大狗,脚不自觉往姜绾身边又挪了挪。
“什么事。”
姜绾淡淡道,她用木棍拨出几根烧得焦黑的木头,火势一下大了许多。
“我……我刚才没睡着,我看见了,高呈就是想来偷你们的狗。”
陈秀兰看了一眼对面,既然选定了跟着姜绾,那她就得万事都以她为上,姜绾无事,她和她娘就会无事,就能安全抵达郴州。
“你小心高呈,他身上有四粒那种药,就是以前在村子里时听到的那种,是高猎户给他的,我见到了。”
“那天他们想给头狼吃的时候拿出来过,我亲眼看见的。但是头狼狡猾,不会吃人给的食物,还浪费了我好几块风干鸡肉……”
陈秀兰把自己知道的告诉了姜绾,姜绾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四粒么?
逃荒也要带在身上,看来高家传说中的秘药竟是真的,那还真是要小心这个不老实的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