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三章 县令2(1 / 2)

祝母看着小侄儿心疼。

七八岁的孩子小小一个,饿的面黄肌瘦缩在角落里,他还会被父亲打骂。

胆小得已经不敢用正眼看人了。

云昭便提议把小表弟带上一起走。

彼时祝母看着喝得醉醺醺的弟弟,扔了一点碎银子给他,便说把他儿子带走了。

醉鬼巴不得家里没有累赘,摆摆手不以为意的。

就这样,去往丰县的路上多了这么一个小孩儿。

刚开始那几天,曹胜低着头眼睛不敢看人,说话的声音也特别小,给他吃东西也只敢小口小口的吃。

赶了几天的路,能吃能睡,他渐渐放开了些。

就他这个名字还是云昭给他起的,他就没个正经名字,一直‘狗剩狗剩’的叫着。

曹胜兜着果子献宝似的递到了姑姑和表姐面前。

他衣服里兜着的果子金黄金黄的像桃子。

云昭拿起一个,看着还真跟黄桃没区别:“真能吃?”

看着是很像,万一有毒呢?

“能吃,我看到好些鸟儿在吃。”曹胜点点头。

随即拿起了一个果子,大有一副他先吃给姐姐试毒的意思。

云昭本想摸摸他脑袋的,看着他那脏兮兮的手马上道:“去把手洗一洗。”

“好。”曹胜马上放下果子去拿旁边挂着的水袋小心翼翼倒水洗手。

祝母看着笑呵呵的:“胜儿这孩子真听话。”

云昭啃着一个果子:“当然了,不听话的坏孩子带上干嘛。”

听着这话曹胜立即表示他会永远听姐姐的话。

祝母有心逗他:“只听姐姐的话,那姑姑的话就不听了?”

“也听的!”曹胜着急了。

“好,姑姑知道了。”

喝点水吃点东西补充体力,祝母继续赶着驴车。

还有两三天到丰县地界,一路上他们大部分都是露宿野外,毕竟祝母手里并没有多少积蓄。

买了这一头毛驴就花费不少,要走那么远的路,到了丰县还要安顿,路上能省则省。

不过祝母也会找合适的地方休息,毕竟她还带着一个漂亮的女儿,万一遇到危险怎么办。

走了大半天的路了,一直都没有人烟,祝母并不想歇在这样的地方,打算加急赶路到人多的地方去。

没能看到城镇,路边只有一个客栈,祝母便决定还是住客栈。

三个人住一间房,挤一挤比露宿野外要好得多。

掌柜看三个人住一个房间还嘟囔了几句,祝母则是抠抠搜搜的数着她钱袋里的铜板。

里面的铜板不多了,付了房钱,她还要了两碗面条让店小二送到房间去。

香喷喷的面条送上来,祝母看都不看一眼拿着干饼子啃。

“你们俩快吃,一会儿坨了就不好吃了!”

祝母没给自己点,她一贯节省,看着俩孩子吃,她心里也高兴。

云昭看着那两碗面,又看看啃着饼子就着茶水的祝母。

她是不差钱的,只是没有个好借口拿出来。

神仙拯救的借口不好到哪儿都用。

“娘,您也吃。”

“对,姑姑我吃不了那么多的。”

祝母拗不过两个孩子,两碗面三个人分着吃了。

晚上休息,云昭和祝母挤一挤睡在床上,曹胜搭了个地铺。

休息一夜,大早上的,祝母买了点干粮又灌满水袋,继续驾着驴车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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