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解衣带,手眼并用,鼠标敲得此起彼伏,喋喋不休,人只有在忙的不可开交时才不会患得患失,正如现在的林榆,她不会想她未来的工作、情感和婚姻,甚至不会考虑明天会做什么。
唯有手边的论文让她真真切切地甘之如饴,锲而不舍。因为眼下的东西是她看得到,摸得着,还能因此而获得快乐。即便日复一日,一遍遍地吐槽着,蹉跎着,她依然待它如初恋。
晚上六点,她站起来抻了抻胳膊,活络了一下手腕,又捏了捏酸疼的腰,瞧着阳台上伴着光晕的落日在一点一点地下坠,她满足地吸了一口新鲜空气,嘴角挂了浅淡又惬意的笑。
论文已经改了百分之九十,就剩最后的查缺补漏,她打算明天早上赶一赶,争取中午之前给师兄发过去检查。
照了照镜子,朱颜绿鬓,喜笑颜开,目光如炬,她蹦蹦跳跳地捡起手机,发过去一条消息。
我准备好啦,并附带一个可爱的表情包。
好我在老地方等你
“姐妹们,我去干饭咯!”像从前的每一次那样,林榆总会在离开之前打声招呼,不管宿舍里的人全不全,恰巧今天人都在。
等到那三人都回应她,她才哼着曲子的旋律,手里转着钥匙扣,轻手轻脚地出门,见她心心念念的好郎儿。
远远地看见一人跑过来,邵牧原原本靠在车门边的身子站得笔直,整理了衣领,清了清嗓子,如果此时身边有镜子,他定是要再摆弄摆弄发型的,在林榆面前,他总想展示自己最好的一面。
小跑而来,刘海被吹得肆意飞舞,她抬手拨弄两下,仰着脸看那张俊秀别致的脸,越看越欢喜。每次见他,总觉得自己好像上辈子积德积大发了,这辈子才让她遇见了这么个人间尤物。
在她还未反应过来,一只大手从身后绕过来,捧着一束好大的花,举在林榆面前。
言辞凿凿,慢条斯理,眼窝里的笑溢满了柔情蜜意,他说,“送给你。”
看着被塞在自己怀里的花,林榆那一两秒是错愕,是惊异,是情绪的波澜浮动,这天之前,她从未收到过花。
“这是”
花束被包裹在嫩绿色的牛皮纸袋里,四周摆满了黄玫瑰,唯有中间一朵是红玫瑰,在红玫瑰身边有单膝下跪的一个黄头发的小男孩。
他的声音朗朗晴天,低沉又不失优雅,“小王子和他的玫瑰,我是小王子,”他指了指那个黄头发的小男孩儿,又指了指那唯一一朵红玫瑰,“你是我唯一的玫瑰。”
也不知怎得,今日无风,却吹得人心底酥麻,红了眼眶,染了青丝。
“黄玫瑰是九十九朵,红玫瑰是第一百朵,花店老板娘说,这样寓意好,你是我的百里挑一。”他继续说道,一脸认真的模样像是在解释什么难懂的法语词汇,字字珠玑,咬文嚼字。
凑近闻了闻味道,猛虎嗅蔷薇,酒窝在脸颊两侧凹进去,心里暖烘烘的,她说,“好香。”
手伸进西装内衬的口袋里,他又掏出一个精致的红丝绒方盒,一只手托着底,另一只手打开盖子,倒映在林榆眼底,那是一条闪着银光,雕刻别致独特的宝石镶嵌手链。
“之前看到这个手链觉得很适合你,但是当时没有现货,所以它姗姗来迟了。”他瞧着林榆的眼睛,望眼欲穿又深情款款,好像要将她拥抱,携着她的手,一起去往高山之巅,流水之殇。
看着那条看起来就价值不菲的手链,林榆不敢伸手接,仰起头与那人相视,脸上的潮红不是羞涩,更多的是怯懦。